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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ear:
2024
Volume:
22
Number:
1
Page:
47-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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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bstract:
「取水」是中國各地普遍存在的一種祈雨習俗。在晉東南地區,祈雨儀式中負責取水和祭祀的人員通常被稱爲「水官」。「水官」不僅要代表全村組織祈雨,而且要負責修建廟宇。金元明時期,晉東南地區的「水官」大多由富民豪強擔任。明末清初,「水官」制度逐漸陷入危機,當地探取引外村富民參與和由官府強制選充等方式維繫其運行。清中後期,地方社會逐漸發展出兩種新的儀式組織辦法,通過「水官會」和「村社」處理「水官」事務,最終使得該制度延續下來。晉東南「水官」組織方式的演變主要有3個原因,首先體現了民眾基於日常行爲邏輯對雨水等公共資源「搭便車」問題的處理,其次與金元至明清當地社會結構轉型的趨勢相一致,最後還與明中後期以來的賦役改革密切相關。「水官」組織方式的演變,體現了華北鄉村「理性」屬性日益發展、「道義」色彩漸趨淡化的「共同體」性質。
Tags:
Journal of History and Anthropolog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