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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水與爭地-湖南大通湖天祜垸個案研究

湖南專號
黃永豪
年份: 
2013
卷: 
11
期數: 
1
頁數: 
89-1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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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 

1930年代至1940年代的湖南洞庭湖天祜垸的糾紛,是民國年間湖南省重大水利糾紛,它涉及了湖南省內各方的爭奪,也涉及了湖北與湖南的對立,甚至涉及了地方與中央的關係。本文的目的是要重新審視這次糾紛,從而指出,在洞庭湖地區,農業利益和漁業利益是糾纏在一起的,開墾垸田者往往也擁有漁業利益,但是,參與修築者往往宣稱是要發展農業,建設農場,以民間與政府的正統「語言」,建構其控制地方的權力和合法的地位。

而有些湖主不是向人們展示其為現代化的漁場的經營者,便是宣稱其為陸上鄉民的代表。「陸上人」成為發展漁業經濟者的身份,推動「農業經濟」成為爭取漁業資源的手段。因此,雖然在1930年代農村經濟衰退,人們所追求的是洞庭湖的漁業經濟,但參與修築天祜垸者仍用政府的正統文化、符號和語言,建構「陸上人」的身份,增強自己的地位與權力。開墾堤垸不單是把湖面發展成農田,與水爭地,也是爭奪垸田旁邊的湖面權和漁業利益。人們是「爭水」,卻是以「爭地」的形象展現出來,漁業經濟的問題,隱藏於農業經濟的外表之下。

歷史人類學學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