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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信託還是法人?中國宗族財產的管治問題

「明清法律史研究」專號
松原健太郎
年份: 
2009
卷: 
7
期數: 
2
頁數: 
73-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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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 

以「堂」這種組織控制財產,是中國社會的慣習。英國在香港建立殖民地後,港英殖民地政府並不認為「堂」有何獨特之處,更不會調整殖民地法律體系以適應「堂」的存在,而是直接用英國法律裡的《信託法》處置中國的「堂」。香山縣吉嶺葉氏宗族內部就堂產在香港法庭展開的訴訟,就反映了削中國「堂」之足就英國《信託法》之履的過程。

關鍵詞: 
歷史人類學學刊